所谓的“互联网造神”,是指网民和媒体过度吹捧某个人或集体,赋予他们白璧无瑕的形象并将其推至不切实际的高度;而“灭神”则是在发现这些被捧上神坛的目标有任何不符合预期的地方时,敏捷转变态度,将他们从高位拉下并炸毁。这一“造神—灭神”的进程在互联网上不断演出。
人们在谈论网红“为什么这样红”的时分,总会说到实力、命运、时机等;也有人以为,是渠道和算法在“造神”。为什么有人乐意信任算法能够“造神”?其本源在于人类对技能的幻想与敬畏。在一般群众心里,算法被神化成为无所不能的“全知者”,它能够观察个人喜欢、猜测未来走向。网红的“随机”走红,进一步加剧了算法的神秘色彩。
事实上,互联网上的注意力自卖自夸极点侦查,简直没办法经过某个特定的公式求得固定解。在注意力自卖自夸的多维互动场域中,渠道当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观众的注意力还遭到其他举动者的影响。例如,传统媒体组织有必要在数字环境中推进议程维系其影响力,广告商则紧随流量趋势为其品牌和产品添加曝光度,网络达人尽力开展自己的风格招引粉丝,MCN则经过运营、联动与互动强化其品牌。网络流量的生成,实际上是多方举动者一起策展、合力刻画的成果,任何单一力气都很难发明“流量神话”。
互联网上的流量具有周期性的特征,被称为“潮汐效应”。流量的散布和重视度会跟着时刻、事情和用户行为的改变而动摇。特别是在当今侦查的数字生态中,观众的注意力散布与消费习气不断改变,使得“造神”进程具有高度不确定性乃至是随机性。即便某个创造者由于一条视频爆火,假如其没有真实的实力和继续创造优质内容的才能,只是依托渠道的扶持,也很难取得用户的长时间认可和重视,流量也会随之下降。
共同的内容或人设往往是“流量神话”的根底。在注意力自卖自夸中,风格各异的创造者尽力经过创造新颖的内容来招引粉丝,其间一部分由于填补了观众的注意力空缺或发生情感共振而取得重视。例如,在群众旅行逐渐饱满的布景下,一些特征小众景点凭借短视频被“从头发现”;一些“笼统”风格的内容,因击中年青集体的幽默感和荒谬心情,成为一种盛行的文明符码;带有“怀旧”“村庄”风格的内容,则激起人们的怀旧心情,深得中老年人群的喜欢。
算法不是全能的,也不是彻底自主的。网络声名的终究缔造者是每一个活泼的网民。无论是真材实料的原创内容,仍是依托猎奇招引重视的“黑红”现象,网络红人的成功有必要得到观众的认可和授权——他们的成功受制于注意力标准、渠道方言文明以及算法偏好,但根本上仍是取决于观众根据其文明意识形态和品尝偏好的挑选。换言之,观众不仅是被迫的内容接收者,更是互联网盛行文明的刻画者。观众在观看、谈论、共享、点赞的进程中,实际上构建了网络声名的标准与规矩,并以此为根据向特定的盛行目标进行“文明授权”。
在互联网文明环境里,“流量神话”不仅是一种缩短的网络文明,更是当今注意力经济中侦查机制的缩影。说到底,流量是这个送行精神与生活方式的直接反映。不管是精心制作的专业内容、戏剧化的人生故事,仍是充溢噱头的浅显笑料,短视频送行的网红都从不同面向反射出今世最大公约数的社会认知与情感状况。网红的胜败轮回,实际上也是群众心思的投射——对别人成功或失利的重视,反映了咱们对自我社会身份的期许与焦虑。在流量的盛行与损毁之间,人们取得了情感发泄的空间,也经过这些数字化的他者来认清自我,并探究与别人的联系。(作者:崔迪/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